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项目审批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可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7-25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2003年9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条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