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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怎样分类?怎样确定是否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或不编制报告(表)?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4-10-13 09:4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分类如下:

  1、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2、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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