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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664-2013)进行布设,并经专家论证后确定下来的。深圳市现有11个国控点,12个市控点,分布于全市各区。按国家规定,监测内容主要有六项: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臭氧。同时,站点也配置气象及能见度监测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