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作原用途的物质(如边脚料、盛装容器)算固体废物吗-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危废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用作原用途的物质(如边脚料、盛装容器)算固体废物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17 09:4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不属于固体废物,也不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属于生产原料。根据2006年版的《固体废物鉴别导则》规定,固体废物不包含任何用于原始用途的物质和物品。在新版的《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第6部分明确提出,直接返回生产现场的、不经过修复即可用作原用途的物质,不属于固体废物,当然也就不属于危险废物。因此,用于原始用途的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包装物、容器,同理不属于危险废物。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