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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光伏设备拆卸与收集过程污染控制要求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6-03-06 16:02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废光伏设备回收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1463—2026),废光伏设备拆卸与收集过程污染控制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1.拆卸过程应根据环境污染最小化、资源利用最大化的原则制定拆卸方案,拆除场地安全环保设施设备齐全,拆除涉及切割、破碎等工序的,应防止油液遗洒、粉尘扬散和噪声影响。不应采用爆破、整体牵拉等暴力方式进行拆卸。拆卸过程应采取组件安全拆卸、分区隔离污染源、分类收集和包装等措施,防止重金属(如铅、镉等)、油类、化学溶剂、灰尘沉积物等污染物进入土壤,拆卸后及时做好周边生态环境修复。

  2.光伏组件、支撑系统、汇流箱、逆变器、变压器、电缆、储能系统等零部件应分品类进行拆卸,拆卸过程应防止零部件破碎造成散落。拆卸废光伏设备后,不应直接遗弃基底材料。

  3.经过拆卸的废光伏设备应按照类别设置临时堆存区,根据产物特性采用支撑系统、专用容器或设 备等方式分类收集;根据废光伏设备的特性设立区分标识,将拆卸产物进行分区存放,并及时清运。

  4.临时堆存区应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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