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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哪些大气污染物?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5-05 09: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危险废物焚烧应控制烟气黑度、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氟化氢、氯化氢、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砷、镍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铬、锡、锑、铜、锰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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