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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计划区如何划分?

信息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10-07 17:5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计划区,是指在核电厂周围建立的制定有核事故应急计划并预计采取核事故应急对策和应急防护措施的区域,通常划分为烟羽应急计划区和食入应急计划区。

  烟羽应急计划区针对烟羽照射途径(烟羽浸没外照射、吸入内照射和地面沉积外照射)建立,区域范围一般以反应堆为中心、半径7—10公里范围内确定。食入应急计划区针对食入照射途径(食入被污染食品和水的内照射)建立,区域范围在应急响应时根据实际监测与取样分析结果来确定。压水堆核电厂,食入应急计划区一般以反应堆为中心,在半径30—50公里内确定。应急计划区的实际边界位置的确定,除考虑辐射后果外,还应考虑核电厂周围的具体环境特征、社会经济状况和公众心理等因素,最终划定的应急计划区边界不一定是圆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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