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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设银行账户,市属国企根据国资委指导意见应如何管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提供日期:2021-06-25 09:28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国资委〔2014〕79号)规定,企业应当将银行开户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对开户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审慎研究,履行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会议程序。除了新设公司、新增投融资项目、专项资金、纳税用途、理财业务、证券资金存管业务和房产销售按揭等特殊事项外,企业不得新增银行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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