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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中央库款预测、银行体系流动性、国债市场需求等情况,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初期国债做市支持每月最多开展一次操作,原则上每月第三个周二为国债做市支持操作日;每次选择1只国债实施随买或随卖操作;采用单一价格方式定价;每次参与机构不少于5家;开展随买操作时,计划每次规模不超过20亿元,开展随卖操作时,每次规模不超过30亿元。今后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原则,稳妥有序地开展国债做市支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