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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国企资金公开融通业务指导意见(试行)》适用企业范围?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9-02-22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适用于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统称直管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直管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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