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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企业统计报表上报内容和时间要求有哪些?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5-04-29 15:31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企业月度上报内容包括月度快报主表及附表;季度上报内容含月度上报内容,同时包括季度财务报表及季度附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按每年下发通知要求执行。

  月度快报主表应于每月8日之前完成上报(8日为休息日的,顺延到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节假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月度快报附表应于每月10日之前完成上报。

  季度快报附表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次月的15日前(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次年1月15日),遇特殊情况单独通知。季度财务报表应于每季度次月的25日前(4月25日、7月25日、10月25日)完成上报,第四季度报表从年度审计数据取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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