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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是否可以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提供日期:2021-09-17 15:1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办法》,产权转让项目首次正式信息披露的转让底价,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转让标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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