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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指标竞价指引(试行)》,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竞价指引》第四条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深圳市小汽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