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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经批准后,如产权变动数量(比例)或者其他内容有重大变化的,应如何办理?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1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办法》第十七条,企业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经批准后,如产权变动数量(比例)或者其他内容有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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