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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办法》,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方案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产权变动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三)产权变动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四)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公开挂牌的主要内容,受让方资格条件的设置情况;
(五)企业国有产权变动收益处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