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披露信息期间,产权单位是否可以变更公告中公布的内容?-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产权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在正式披露信息期间,产权单位是否可以变更公告中公布的内容?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12-01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根据《深圳市属企业国有产权变动监管办法》,在正式披露信息期间,产权单位不得变更产权交易公告中公布的内容。由于非产权单位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对交易标的价值判断造成影响的,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调整补充披露信息内容,并相应延长信息披露时间。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