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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哪些诉讼、仲裁属于“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8-10-29 0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涉案标的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2)企业作为诉讼当事人且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3)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4)其他涉及出资人和企业重大权益或者在市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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