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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办法》,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公示流程具体如下:
(一)各公示单位填写《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通过内部信息系统、公示栏、书面文件等途径公示,工会、监事会、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公示范围内员工依据有关保密规定签署保密承诺函,履行必要程序后可以查阅资产评估项目资料。
(三)公示期满后,公示单位填写《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反馈意见表》,与《资产评估项目公示表》一并报送直管企业。公示单位在《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反馈意见表》上填写公示结论并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