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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销售所生产的产品,是否需要按照32号令相关规定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

信息来源:深圳市国资委 信息提供日期:2026-06-04 11:0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国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销售产品的行为不属于32号令的规范范围,不需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挂牌。例如: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产、国有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所生产的汽车等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32号令规范的范围,不需要进场交易,按照行业惯例方式进行销售。如果相关物业、交通工具列为固定资产,上述固定资产的转让行为应按照32号令的相关规定履行进场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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