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及有关规定,国有出资的有限合伙企业不作国有股东认定,不需要申请办理国有股东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