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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具体追责部门上,《深圳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中明确企业内部纪检监察部门为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的牵头部门,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启动追责程序,牵头成立有关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工作组,开展责任追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