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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或规划重大调整情况下是否需重新开展区域评估?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4-12 11:3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如果区域评估成果有效期尚未结束,而特定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或规划重大调整情况的,是否需要重新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对于之前提出的地质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地形、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条件改变很大)或规划重大调整(规划定位、用地布局、用地的主导功能改变很大)的特定区域,需要重新开展区域评估,如何判定属于很大,存在一定的难度,经过多次反复讨论,决定取消此模糊性表达,根据工程建设情况,邀请地质、岩土、规划、预算、建筑等部分领域内专家进行论证,依据论证结果判定是否需要重新开展区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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