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临时用地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森林公园以及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源生地;不得迁移、砍伐古树名木及古树后续资源,且须采取有效的避让和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