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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发生后,由谁负责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3-10 15:0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森林火灾发生后,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相关费用;起火原因不明的,由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承担相关费用;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无力承担更新造林任务或者费用的,由火灾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采取更新造林措施,恢复火烧迹地森林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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