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行为有那些?-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林业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行为有那些?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2-10 11: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4.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5.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6.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

  7.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