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的概念-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林业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野生动物的概念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2-02-10 11:0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野生动物,顾名思义,为野外环境生长繁殖的动物,一般而言,具有以下特征:野外独立生存,即不依靠外部因素(如人类力量)存活,此外还具有种群及排他性。

  全世界的野生动物分为濒危野生动物、有益野生动物(指那些有益于农、林、牧业及卫生、保健事业的野生动物,如肉食鸟类等)、经济野生动物和有害野生动物等四种。

  野生动物(Wildlife)在国际上的定义是:所有非经人工饲养而生活于自然环境下的各种动物。学界一般将野生动物界定为:凡生存在天然自由状态下,或者来源于天然自由状态的虽然已经短期驯养但还没有产生进化变异的各种动物。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