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提出行政复议?-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林业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对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谁提出行政复议?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8-11-09 10:00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不服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由区政府或者市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受理;不服市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由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受理。

触碰右侧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