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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深圳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作为深圳市法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负责我市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