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土空间是指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包括陆地国土空间和海洋国土空间;
(2) 国土空间开发是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生产等为主的国土空间开发活动;
(3) 国土空间利用是根据国土空间特点开展的长期性或周期性的使用和管理活动;
(4) 国土空间保护是对承担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资源安全等国家安全保障职能的地域空间进行管护的活动;
(5)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对空间格局失调、资源利用低效、生态功能受损的国土空间进行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的活动和过程;
(6) 主体功能区是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系统特征和人类活动形式的空间分异为依据,划分出的具有某种特定主体功能的地域空间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