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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的?

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3-05-10 09:2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一是出让合同规定的年期届满的;二是土地使用者死亡而无合法继承人的;三是人民法院或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没收土地的判决、裁定或决定;四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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