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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三条第五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变更车道、转弯、靠路边临时停车前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处三百元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