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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8-16 09: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伪造、变造金融票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或者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总面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数额在十张以上的;

  (二)伪造信用卡一张以上,或者伪造空白信用卡十张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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