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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进口γ—丁内酯,需要找哪个部门审批?
答: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进口或者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进口或者出口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进口、出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