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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日开始,跨境学童的家属可以探亲签证一年多次了吗?

信息来源:深圳市公安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6-03-01 15:26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常住户籍居民及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深圳常住户籍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有下列特殊情形的,可申请赴香港一年多次其他签注: 

    1、在港就学的香港户籍未成年子女需亲属经常前往香港接送、照顾。 

    2、患重大疾病需经常前往香港医治。 

    3、需经常前往香港照顾在港医治重大疾病的亲属。 

    4、深港创新圈涉及的港大医院、深圳(区级以上)公立医院、香港高等院校在深圳设立的研究院、深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智库等非企业机构从业人员需经常赴港开展与专业有关的工作交流(不能参与实质业务或接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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