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规定,商住两用停车场定价不属于政府定价范畴,针对商业部分,机动车停放费用由经营单位自主定价、提前公示、明码标价收费;针对住户方面,机动车停放费用应遵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深发改〔2017〕1518号)文件规定执行,可查询我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