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规定,评标定标分离(以下简称评定分离)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购程序中,以公开招标方式执行采购,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候选中标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由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从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