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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补办会计证和会计中级职称证书

信息来源:深圳市财政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1-02-02 14:24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新修订的《会计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自2017年11月5日开始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证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规定,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各级财政部门不再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以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工作。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发放和管理,详情可咨询深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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