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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1.一楼门楣招牌应当在首次或者变更设置后三十日内向区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2.一楼门楣招牌设置人应当提交备案登记表和设施样件图。
3.其他店面招牌符合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尺寸的,应当办理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