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深圳政府在线_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
繁體版
|
English
|
移动版
|
数据开放
|
政务邮箱
|
站群导航
|
政务机器人
热门搜索排行
热门搜索:
首 页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深圳
环卫管理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信息来源: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信息提供日期:2017-12-18 00:00
【字体:
大
中
小
】
视力保护色:
是指通过即时加工制作、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手段,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餐馆、小食店、快餐店、食堂及提供食品消费的商场、超市等。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触碰右侧展开
微信公众号
微 博
移动应用
咨询
投诉
个性化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