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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化学危险物品 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信息来源: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信息提供日期:2020-08-13 17:17 【字体: 视力保护色:

  (1)化学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垛与垛之间应当留有一定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2)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3)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4)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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