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我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任期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另行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3823/2021-0007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8-26 |
| 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府规〔2021〕6号 | 发布日期: | 2021-10-12 |
| 主题词: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我市人才工作部署,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深府〔2010〕194号)。我市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的任期和考核,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另行制定办法组织实施。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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