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茅洲河等13条河道管理范围核查整改成果图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茅洲河等13条河道管理范围核查整改修订图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3823/2021-00022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21-03-03 |
| 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茅洲河等13条河道管理范围核查整改成果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府函〔2021〕20号 | 发布日期: | 2021-03-03 |
| 主题词: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茅洲河等13条河道管理范围核查整改成果图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茅洲河等13条河道管理范围核查整改修订图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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