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3823/2018-0000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8-01-04 |
| 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府办函〔2017〕205号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 主题词: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市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安全监管局)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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