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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3823/2018-00010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8-09-06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7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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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070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8-09-06  浏览次数:-
  

深府函〔2018〕344号

汪洪、尹利平、朱颖恒、杨慧红、何少驹委员:

  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公交驾驶员列入提前退休的特殊工种的提案》(第20180703号)收悉。经研究,并结合省交通厅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对促进公交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提案》从公交驾驶员实际工作情况出发,客观分析了目前深圳市公交行业驾驶人员和公交企业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将公交驾驶员列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建议,有建设性和积极的借鉴意义。深圳市相关部门已将此建议反映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省交通厅也表示将加强与交通运输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国家关于交通运输行业驾驶人员退休的有关政策和动态信息。与此同时,深圳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公交驾驶人员的保障力度,促进公交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关于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政策背景

  1992年,原交通部印发了《交通行业提前退休工种范围表》(交人劳发〔1992〕663号),把专业运输企业的长途客货运营汽车驾驶员列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范围,且同时要求连续从事本工作15年或累计20年,公交驾驶员未被纳入特殊工种范围。90年代初,我国恢复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原劳动部在1993年7月3日颁布的《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中明确规定:“自即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各地劳动部门在办理提前退休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凡不符合提前退休工种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自此,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审批权从国务院各主管部门收归国务院原劳动部(后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深圳市无权将公交驾驶员增加为特殊工种。

  三、深圳市已提请上级部门推进提前退休事宜

  深圳作为特大型城市,公交覆盖面广、客运量大、受众群体多,公交驾驶员的驾驶操作直接关系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年龄较大的公交驾驶员身体状况难以胜任长期的公交驾驶工作,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深圳市高度关注公交驾驶员提前退休问题,多次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交通厅等上级部门反映。2018年4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向省交通厅上报了《关于将公交驾驶员纳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请示》,提请省交通厅推动将公交驾驶员纳入提前退休特殊工种,以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省交通厅表示将继续向相关部门提请研究。

  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公开答复有关提前退休特殊工种的人大代表建议时表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提前退休政策的相关背景和实施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越来越不适应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劳动条件改善、养老机制转变的新情况”,并提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要严格控制违规办理提前退休行为,不再新开提前退休政策口子。” 尽管存在客观困难,深圳市仍将进一步加强与省交通厅的沟通联系,并将及时向委员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深圳市将持续营造公交行业良好的就业发展环境

  2017年6月5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粤交运〔2017〕492号),从待遇、生活、培训计划等方面为公共交通行业从业人员就业提供全方位扶持政策,并指导公交企业建立健全职工工资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会平均工资、劳动强度等相适应的收入和增长机制。目前,省交通厅正在牵头起草《关于促进公交行业健康稳定发展的通知》,拟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印发,妥善解决在推进公交优先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有效减少公交运营安全隐患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进一步推进公共交通健康发展,2016年8月,深圳市成立了市公共交通管理局,主要负责统筹全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监管,认真谋划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管理服务提升,全力打造全市公共交通的深圳质量新标杆。下一步,深圳市将完善公交车驾驶培训机制,不断加强公交车驾驶员队伍建设,壮大公交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并未公交从业人员提供良好保障。

  感谢委员们对深圳交通事业的关注,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深圳交通事业发展。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