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取消10项行政职权事项。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实施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制订后续监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确保落实到位。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0项)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33823/2018-00030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成文日期: | 2018-10-18 |
| 名称: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10项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
| 文号: | 深府规〔2018〕19号 | 发布日期: | 2018-10-20 |
| 主题词: |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取消10项行政职权事项。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实施单位要在20个工作日内制订后续监管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监管和服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确保落实到位。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市编办反映。
附件: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共10项)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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