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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5001/2020-00008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0-01-31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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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浏览次数:-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内容组成。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4131室,邮编518035,电话:0755—88102842)。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推进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制度规范等重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发展,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20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7条,占总体比例0.96%;法规文件类信息1495条,占总体比例2.37%;规划计划类信息580条,占总体比例0.92%;政务动态类信息2194条,占总体比例3.47%;行政职责类信息58325条,占总体比例92.28%。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申请情况。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8件,申请数量在市政府部门中居第三,其中网上申请113件,邮寄申请25件。总体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集中在土地规划、征收补偿、项目建设等方面。

  2.答复情况。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按答复类型,“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74件,“重复申请”5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2件,“不予公开”3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件,“其他处理”43件。

  3.收费情况。本机关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协调。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主动担当,组织全市各单位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政策解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推广应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数据开放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难点问题。

  2.完善制度建设。积极组织全市各单位学习贯彻《条例》,制定出台《深圳市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管理办法》,修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完善绩效考核指标。

  3.统筹年度任务。协调全市各单位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出台《深圳市2019-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组织全市全市各单位完成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决策和执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公开平台建设、完善公开制度建设等五大方面58项工作。

  4.严格办文管理。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将“五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工作,明确公文类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从源头上规范公文公开工作,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

  5.做好政策解读。推动实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重点解读好政策背景、政策依据、目标任务、惠民利民举措及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内容,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本机关制发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

  6.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工作机制,协调各有关单位不断提高主动回应能力;积极配合做好市“两会”、经济数据发布、重大改革措施、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回应引导工作。

  7.政府公报情况。着力打造权威、规范、便民的市政府公报,推广电子公报,全年出版47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342件,其中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41件。

  (四)平台建设。

  本机关依托“深圳政府在线”、“深圳政府在线”英文版、《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i深圳”、政务热线12345、“深圳发布”官方微信、“深圳微博发布厅”官方微博、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发布信息,注重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在前述平台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率先推出政务机器人、无障碍服务、智能地图应用、政企通(网上对话)等众多具有创新特色的智能化应用服务,解决信息获取难问题,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提升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统筹做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全市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公开等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发挥好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5

  15

   251

规范性文件

21

  18

4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79.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6

12 

0

0

0

1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5

9

0

7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2

2.重复申请

3

2

0

0

0

0

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3

0

0

0

43 

(七)总计

127

12

0

0

0

0

1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19年,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比建设先行示范区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基层落实新修订《条例》情况的调研和指导不够深入充分。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三是信息精准推送、政民互动交流能力有待提升。

  (二)2020年改进措施。

  对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创新思路、先行先试,以实际行动开拓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标准引领。根据国办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协调推进全市基层政府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规范化。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着力在规范创新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三是提升解读实效。积极运用多种方式和展现形式,做好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市政府重点工作的深度、精准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四是注重互动交流。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各地有益的经验做法,推动全市各单位有效落实新《条例》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