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落实《深圳市深化政务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不断丰富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多维度宣传和精准发布,牵头推动“完善办事公开制度”等一系列改革任务,公布《202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严格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决策公开。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2024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市政府办公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和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组织政府系统高质量办理1660件全国和省、市建议提案。三是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配合做好重大政策、重大事件的回应引导工作,全年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服务重点领域协调召开38场新闻发布活动,向社会准确传递信息,释放积极信号。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3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63.7%。二是坚持服务导向,主动靠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准确获取申请人需求,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质效,畅通信息公开热线,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增强为民服务水平。三是主动配合复议诉讼工作,办理涉及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案件7宗、行政诉讼案件6宗,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和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发挥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推动全市市直部门使用统一业务平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协助市司法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规范性文件查询体验。三是严格落实保密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推动政府公报数字化转型,稳步扩大电子版政府公报适用范围,2024年共出版《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42期,发行21.63万份,发布文件243件(人大法规24件、政府规章14件、市政府文件24件、部门文件178件、报告3件)。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内容的维护更新,优化升级政策文件库,进一步提升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增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的权威性,提升群众办事和政民互动的便捷度,稳步提高政务新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对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制定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统筹指导各区各部门高标准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政务公开推进会,举办2024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全市政务公开队伍业务水平。三是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交流,通过粤政易、电话答疑、在线会议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和工作交流,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形式的多样性和政策推送的精准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实现政策精准高效推送。二是进一步完善重大敏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消除社会误解,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交流,提升全市政务公开队伍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