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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3823/2024-0001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4-01-30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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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和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深化“提升一步抓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要求,对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及其公众意见建议收集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所有进程信息同步更新在政府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及时公布《202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情况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并实现视频播放方式全覆盖。二是加强重点领域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和2023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共1497件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全部按时完成。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共举办32场新闻发布活动,围绕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发布权威信息、解读政策内容,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主动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坚持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23年市政府办公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4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加371%,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5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二是加强与申请人个性化信息需求的沟通,通过信息公开热线即时为群众答疑解惑。三是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准确告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救济途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维持率和行政诉讼胜诉率均为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查询平台建设。协助市司法局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深圳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文件齐全、检索便捷、体验友好的规范性文件统一查询平台,二是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发挥数据共享枢纽作用,推进全市依申请公开文件库的建设,构建标准统一、格式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体系。三是严格落实《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精心编制《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共出版45期,发行23.3万份,发布文件240件(人大法规21件、政府规章12件、市政府文件34件、部门文件170件及报告3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持续扩大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推动建立覆盖全面、分类规范、内容准确的政策文件库。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年度工作部署和推进。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指导,印发《深圳市深化政务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17项工作任务和落实单位,推动各区各部门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组织全市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邀请专家学者讲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通过粤政易、在线会议、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开展业务指导和交流,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对政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城市信用建设、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26

12

3

0

2

1

17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1

1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7

2

0

0

1

0

88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6

0

0

0

0

0

36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81

0

0

0

0

0

8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13

9

3

0

1

1

727

(七)总计

1736

12

3

0

2

1

175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1

3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惠民惠企政策集成发布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发布分散在多个职能部门,缺乏系统集成,群众、企业对优惠政策的查询不够便捷。

  下一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紧密结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目标要求,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开拓创新、先行先试。一是加强主动公开,聚焦重大政策措施,精准解读传递政策意图,有效引导社会预期,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三是加强政策主动精准供给,加大“政策找企”“政策惠民”靶向推送力度,在深圳政府在线、“i深圳”“深i企”、深圳发布等平台的政策专区定期精准推送政策动态、办理提醒、办理结果等信息,切实提升群众、企业的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