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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0075433823/2023-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3-01-30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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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以公开提效能、优服务、转作风,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行政决策公开力度。认真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等,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决策后做好政策解读工作,2022年市政府(办公厅)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的解读率达100%。公布《2022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时公开市政府全体会议情况,集中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并实现视频播放方式全覆盖。二是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部门决算和2022年度部门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市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和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动公开我市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263件。三是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各阶段工作重点,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抗击新冠肺炎深圳在行动”专栏和“深i您”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等平台,及时发布疫情动态、医疗救治等各类权威信息,协调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61场次,及时稳定人心、引导联防联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对公众普遍关切的民生问题,主动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共办理网民给总理、省长留言510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一是严格办理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把事实关、法律关、程序关,切实做到事前加强沟通,事中规范办理,事后解释和回访以及案卷归档工作,2022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0件。二是优化为民服务。畅通网页、信函等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系统在线申请、自动提示、申请撤销等功能。实时接听信息公开热线741次,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尽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三是提升办理质量。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最新规定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4宗和行政诉讼案件3宗,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均为100%。四是注重分析研究。定期梳理分析申请人关注的热点焦点,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或提供服务。特别是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一年度增长36%的情况进行专题分析,针对市民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维护自身权益的新要求新情况,指导各部门加强履职工作中的信息发布,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按照《深圳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日常公文办理中细化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前置审核,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严格落实《保密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配合市司法局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统一标准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打印等服务。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精心编制《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2年共出版46期,发行23万份,发布文件251件(人大法规15件、政府规章8件、市政府文件48件、部门文件177件及报告3件)。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着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三是依托广东省政府集约化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板块内容,新增“政策”板块,建立覆盖全面、分类规范、内容准确的政策文件库。四是通过“深圳政府在线”“i深圳”“深圳发布”“深圳微博发布厅”和政务服务网、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做好统筹协调。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统筹指导,做好协调沟通,推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标准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做好培训交流。通过粤政易、在线会议、电话答疑、授课指导等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和交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做好考核评估。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以考核促工作、以监督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8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1

37

0

0

0

1

3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7

8

0

0

0

0

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1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1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8

0

0

0

0

0

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9

24

0

0

0

1

2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8

0

0

0

0

0

8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7

3

0

0

0

0

40

(七)总计

302

37

0

0

0

1

3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0

0

0

0

0

0

3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2

0

0

1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们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深化;二是政策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对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目标,创新思路、先行先试,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注重主动公开。重点围绕产业政策、数字政府、民生实事、建议提案办理等方面,加大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内容,以高质量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二是注重流程规范。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三是注重解读回应。创新政策解读回应形式,增强政民互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升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