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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实施办法(草拟稿)》的说明

信息来源:盐田区 信息提供日期:2014-08-01 16:2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为全面打造“新品质新盐田”区域品牌,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建设步伐,助推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导虚拟经济服务于我区实体经济,完善我区金融企业投资体系,促进盐田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根据深圳市政府《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2012】103号)和《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局草拟了《盐田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促进办法(草拟稿)》,(以下简称“草拟稿”),现就此草拟稿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草拟稿概况

  (一)草拟背景

  股权投资不仅是中小企业的重要融资途径之一,而且可以实现可观的跨地区收益,因此成为了各地政府近年争先发展的热点。为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深圳市政府于2010年7月9日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若干规定》。根据市金融办统计,以2010年为拐点,我市股权投资类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股权投资”的企业)增长急剧增加。2010-2011年登记量为1986年至今26年总量的71.9%。

  我市各区也对该行业予以高度关注,罗湖区在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中,对股权投资基金予以了大力度的支持。光明新区已于今年初推出了《光明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我局已于去年开始筹备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前期工作,通过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区分局和盐田区公安分局的多次座谈和充分沟通,为前来注册的股权投资基金类企业予以便捷的服务,终于在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上实现了零的突破。截至目前,我区已经工商注册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共计25家。其中,2011年注册的有11家,2012年注册的有5家,增幅为历史之最。然而,与其他兄弟区相比,我区仍存在一定差距。截至2011年底,在我市注册的1929家股权投资类企业中,福田区占53.7%,南山区29.8%,罗湖区10.3%,宝安区2.5%,龙岗区2.1%,盐田区占1.1%。

  为了力推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发展。我局认为应尽快明确我区鼓励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健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享受扶持政策的申报与审批制度,增强股权投资基金企业落户我区的积极性,因此,我局牵头启动了《盐田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促进办法》的草拟工作。

  (二)草拟原则与特点

  一是融汇各地经验,结合辖区特点。认真研究深圳市政府有关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借鉴北京、上海、天津等国内经济实力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相对发达的省市的成熟经验,又研究了部分相对落后地区的扶持政策,充分考虑盐田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晚、弱、小特点,提出具有盐田特色的政策方案。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实操可行。在起草过程中,邀请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盐田区分局,区地税局和国税局相关领导和骨干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多次讨论,并针对各条款逐一分析,再三推敲,做到会上共同讨论,会后及时沟通,确保可行性与操作性。

  三是突出扶持政策,增强吸引力度。为了实现填补区域产业缺口,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提高区域吸引力和竞争力的目的,通过前期与多家银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的接触,我局对目前各地对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各种政策进行了比较,最终提出通过项目退出奖励,购房、租金奖励等方式,吸引基金关注盐田、投资盐田、留在盐田。

  (三)草拟稿内容结构

  草拟稿共分为五章十八条,第一章总则介绍股权投资基金相关概念范畴、组织类型、扶持资金来源和管理机构;第二章明确了享受扶持政策的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第三章具体阐述扶持对象与措施;第四章对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扶持资金的申报与受理进行了说明;第五章强调了扶持政策的限制条件以及资金的监督与管理。

  (四)扶持政策主要体现

  一是基于对地方财力贡献的奖励。目前,通过税收奖励的方式吸引股权投资基金落地是各地最普遍和最有效的做法。因此,我区需要在深圳市已有的税收奖励上“锦上添花”。而在奖励比例上,可以对投资辖区项目的基金调高奖励比率,引导基金企业关注盐田,投资盐田,实现共赢。

  二是对基金管理企业高级管理层的奖励。基金企业注册地、退出时纳税地点的选择,高级管理层,特别是实力较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层的决策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针对高级管理层的奖励也将是我区吸引股权投资基金业的一个突破口。

  三是畅通注册、变更程序等行政服务的便利渠道。构筑市场监管、公安、税务等部门定期沟通,深度合作的常态机制,形成服务股权投资基金业的共识与合力。

  二、关于参照资料

  (一)深圳市政府《关于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深府【2012】103号)

  (二)深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光明新区《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四)《海淀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发展支持办法》

  (五)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

  (六)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办法》

  三、关于奖励标准

  草拟稿中有关奖励补贴经费,是参照深圳市和我市兄弟区以及其他市辖区的相关办法中的标准,并结合盐田实际作了一定幅度的调整。深圳市和其他区扶持标准详见“各地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扶持政策对比表”(附件)。

  四、关于扶持资金的来源与管理

  扶持资金纳入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按《盐田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特别说明

  对比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三区域,当前我区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配套政策还不健全,为了顺利打开市场,扭转股权投资基金业晚、弱、小的局势,吸引有实力的股权投资基金落户我区,为辖区经济运行环境提供新鲜血液,加快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建设步伐,为此,我局认为应适当提高扶持标准,以增强我区投资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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